注册制全面落地:IPO审核要点(持续盈利能力-关联交易)的避坑指南

注册制全面落地:IPO审核要点(持续盈利能力-关联交易)的避坑指南缩略图

注册制全面落地:IPO审核要点(持续盈利能力/关联交易)的避坑指南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注册制的全面落地,IPO(首次公开发行)审核机制发生了深刻变革。注册制的核心在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减少行政干预,提升审核效率。然而,尽管审核流程更加市场化、透明化,但对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关联交易等核心问题的关注并未减弱,反而更加注重实质审查和风险揭示。

本文将围绕注册制背景下IPO审核的两大核心要点——持续盈利能力关联交易,深入剖析监管机构的关注重点,结合典型案例与实务经验,为企业提供一份实用的“避坑指南”。

一、持续盈利能力:企业能否“活下去”的核心命题

1.1 持续盈利能力的监管逻辑

在注册制下,尽管不再像核准制那样对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行“硬性门槛”式的审核,但持续经营能力仍是交易所和证监会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交易所通过问询函的形式,要求发行人对自身盈利能力进行充分披露,并说明其可持续性。

持续盈利能力不仅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也直接关系到市场的稳定和资源配置效率。因此,企业若在盈利能力方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便通过审核,也可能面临发行失败或市场质疑。

1.2 常见“踩坑”情形

(1)业绩波动大,缺乏稳定性

一些企业在报告期内(一般为最近三年)出现净利润大幅波动,尤其是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率波动剧烈,容易引发监管关注。例如:

收入增长但利润下降; 利润主要依赖政府补贴或非经常性损益; 主要客户或产品集中度过高。

案例提示:某拟上市企业近三年净利润分别为5000万元、3000万元、6000万元,波动较大,且主要依赖税收返还和政府补助。交易所要求其详细说明盈利可持续性,最终导致其IPO被暂缓。

(2)行业前景不明朗,缺乏成长性

如果企业所处行业整体处于下行周期,或企业自身缺乏技术壁垒和核心竞争力,也可能被质疑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

(3)应收账款和存货积压严重

应收账款长期未能收回、存货积压严重,反映出企业资金链压力和销售能力问题,也可能影响持续盈利能力。

1.3 避坑建议

稳定盈利结构:尽量避免净利润依赖非经常性损益,突出主营业务收入的稳定性和成长性; 加强信息披露:在招股说明书中主动披露影响盈利的关键因素、行业风险、客户集中度等问题; 建立合理的财务预测模型:在问询回复中提供清晰的盈利预测逻辑,增强市场信心; 强化内控和现金流管理:优化应收账款管理,减少存货积压,提升资产质量。

二、关联交易:合规与公允性的双重考验

关联交易一直是IPO审核的重点问题之一,尤其在注册制下,虽然审核效率提升,但对关联交易的披露和规范要求并未降低。关联交易的频繁发生,往往容易引发利益输送、财务造假、独立性缺失等问题。

2.1 关联交易的监管关注点

根据《公司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关联交易的审核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联方认定是否完整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影响公司独立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嫌疑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2.2 常见“踩坑”情形

(1)关联方披露不完整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尤其是通过股权代持、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等方式规避监管,极易被监管机构“穿透式问询”。

案例提示:某公司在申报时未披露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供应商,后被举报后调查发现存在大量关联交易,最终被终止审核。

(2)关联交易占比过高

如果企业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例如关联交易收入或采购金额占比超过30%,监管机构通常会质疑其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

(3)交易价格不公允,存在利益输送

关联交易若未按市场价进行,可能被质疑为利益输送。例如:

向关联方高价采购原材料; 向关联方低价销售产品; 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 (4)未履行决策程序

关联交易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或未进行充分信息披露,违反公司治理规范,也可能导致IPO受阻。

2.3 避坑建议

全面梳理关联方关系:建立完整的关联方清单,包括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规范关联交易程序:确保关联交易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提高交易透明度: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关联交易的类型、金额、定价机制、必要性; 逐步减少关联交易比例:在申报前尽量减少关联交易规模,增强独立性; 引入第三方审计或评估: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资产评估或第三方审计,增强定价公允性; 建立独立性保障机制:如建立独立采购、销售渠道,减少对关联方的依赖。

三、注册制下的审核趋势与应对策略

3.1 审核更加注重“实质判断”

注册制下,虽然审核流程简化,但更加强调对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风险揭示的充分性。企业需在招股说明书中主动揭示风险,而非被动应对问询。

3.2 问询函成为核心审核工具

交易所通过多轮问询,对企业持续盈利能力、关联交易、核心技术、独立性等问题进行“刨根问底”,企业需做好“问答式披露”的准备。

3.3 强化中介机构责任

注册制下,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在准备IPO过程中,应选择经验丰富、合规意识强的中介团队,共同构建风险防控体系。

结语

注册制的全面落地,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迈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新阶段。然而,市场化的背后,是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治理规范程度、财务健康状况的更高要求。持续盈利能力与关联交易,作为IPO审核的两大核心命题,仍是企业不可忽视的“雷区”。

企业唯有提前布局、主动规范、强化内控,才能在注册制的浪潮中稳健前行,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同时,建议企业在准备上市过程中,充分借助专业团队的力量,做好风险预判和合规整改,真正做到“以信披为核心、以规范为底线、以价值为根本”。

(全文约1,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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