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合同”套路:影视股收入确认的“猫腻”

阴阳合同”套路:影视股收入确认的“猫腻”缩略图

阴阳合同”套路:影视股收入确认的“猫腻”

在影视行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资本市场的影视股一度成为投资者追逐的热点。然而,随着近年来监管趋严和行业泡沫逐渐破裂,一些影视公司财务造假、虚增收入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其中“阴阳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财务舞弊手段,频频被曝光,成为监管机构和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企业为了规避监管、偷逃税款或虚增利润,与交易对方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其中,“阳合同”用于向税务机关或监管部门申报,金额往往较低;而“阴合同”则为真实交易协议,金额较高,通常用于实际执行。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税收法律,也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尤其是在影视股的收入确认过程中,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美化财务报表的重要工具。

一、“阴阳合同”的运作机制

“阴阳合同”在影视行业中的应用,通常涉及演员片酬、制作费用、广告代言等多个环节,其核心目的是通过人为操控合同金额,达到偷税漏税、虚增收入或转移利润的目的。

以演员片酬为例,明星作为影视作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拥有极高的议价能力。为了规避高额个税,部分明星及其经纪团队会与制片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用于向税务机关申报,金额较低;另一份则为真实合同,金额远高于申报金额,差额部分通常通过第三方账户或其他隐蔽方式支付。这种做法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流失,也使得影视公司在财务报表中虚增成本或收入,误导投资者。

此外,一些影视公司还会通过关联方交易制造“阴阳合同”,以虚增营业收入。例如,某影视公司与关联公司签订虚假的版权销售合同,通过“阳合同”申报较低金额,而通过“阴合同”完成高额交易,从而在财务报表中体现出更高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吸引资本市场关注。

二、影视股收入确认中的“猫腻”

在影视行业中,收入确认的复杂性远高于一般制造业企业。影视作品的制作周期长、发行渠道多元、票房收入波动大,这些因素为收入确认带来了较大的主观判断空间,也为部分企业提供了操作利润的空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影视企业的收入确认应遵循“完工百分比法”或“最终销售法”,即根据项目完成进度或实际销售情况确认收入。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利用准则的灵活性,通过虚构合同、延迟确认成本、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操纵财务报表。

例如,某影视公司为提升当期利润,在尚未完成影片制作的情况下,提前与关联方签订高价“版权销售合同”,并据此确认收入,而实际上该影片尚未上映,也未产生实际收益。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收入确认的基本原则,也涉嫌财务造假。

更有甚者,部分影视公司通过“阴阳合同”与上下游企业进行利益输送,人为制造虚假交易,从而虚增收入规模。例如,某公司与发行方签订“阳合同”申报较低票房分成,同时通过“阴合同”私下支付高额费用,从而在账面上体现较高的收入和利润,吸引投资者追捧。

三、“阴阳合同”对资本市场的影响

“阴阳合同”行为不仅违反税法,也严重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影视股作为资本市场的组成部分,其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

首先,虚增收入和利润会误导投资者对影视公司价值的判断,导致股价偏离真实价值,形成“泡沫”。当真相曝光后,股价往往出现断崖式下跌,投资者损失惨重。例如,2018年某知名演员税务问题曝光后,其代言的多家影视公司股价应声下跌,市场信心受到严重打击。

其次,“阴阳合同”行为破坏了行业的良性竞争环境。一些守法经营的企业因无法与“潜规则”竞争,逐渐被边缘化,而违规企业却因短期财务数据亮眼而获得资本青睐。这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再次,这种行为也对监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挑战。由于影视行业的复杂性和隐蔽性,传统的财务审计和税务稽查手段难以及时发现“阴阳合同”行为。因此,监管部门需要加强跨部门协作,提升数据共享和技术手段,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

四、监管趋严与行业整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影视行业税收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及资本市场监管的不断加强,“阴阳合同”等违法行为逐渐受到严厉查处。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多部门对影视行业展开税务稽查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阴阳合同”、偷逃税款等行为。此后,多家影视公司因涉嫌财务造假被立案调查,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责。

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加大了对影视类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审查力度。2020年,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并购重组及信息披露的监管问答》,明确要求影视公司披露收入确认政策、合同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关键信息,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此外,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提出了更高要求。影视行业作为典型的轻资产行业,其收入确认、成本归集、资产估值等问题将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

五、结语

“阴阳合同”作为影视行业财务舞弊的典型手段,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面对日益复杂的财务操纵手段,监管部门、投资者和行业从业者都应保持高度警惕。

对于监管机构而言,应继续加大对影视行业的税收稽查和财务审计力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对于投资者而言,应提高财务分析能力,理性看待影视股的高增长神话,避免盲目追涨;对于影视企业而言,则应坚守合规底线,诚信经营,推动行业从“资本驱动”向“内容驱动”转型。

唯有如此,影视行业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资本市场也才能更加公平、透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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